国家技术转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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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

9月11日,国家经贸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司、教育部科技司在四川大学组织召开了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一年以来的工作情况,肯定了成绩,同时分析了运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探讨下一步主要任务,并提出了建议。国家经贸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司副司长高朗、教育部科技司的邰忠智副处长、六家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主要负责人到会。 

  1. 积极探索组织机构形式,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国家技术转移中心
    清华大学是将学校原有的三个从事技术转移的机构 — 科技开发部、校企合作委员会、国际技术转移中心进行资源整合和功能分工,共同构成国家技术转移中心。
    华东理工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设立五部一基地:国内市场部、国际合作部、设计研究部、环境咨询部、知识产权部、中试基地。
    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由项目咨询部、项目中介部和项目孵化部等三个机构组成。
    四川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由校企合作委员会、综合信息办公室、共性技术项目开发办公室、技术转移及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和成果转化中心等五个机构和部门组成。

  2. 全面、系统地参与地区技术创新活动,构架“产学研”合作新平台
    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分别与陕西省、甘肃省、贵州省;绵阳市、沈阳市、鞍山市、成都市、厦门市、上海市、济宁市等省市签订了全面合作协议。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发挥各自优势,结合地区经济特色,为地区提供了技术转移、人才培训、信息服务、区域建设规划、科技经济发展战略咨询等。同时,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与地区技术创新中心、成果转化中心、技术交易所、产权交易所、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等中介机构和组织建立密切的业务联系和技术合作网络,实现信息共享。

  3. 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促进了学校与企业间的技术转
    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与中国石化、海尔集团、茅台酒厂、山东兖矿集团、南风化工集团、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国内重点企业、上市公司、民营企业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内容覆盖化工、生物、新能源、新材料、信息、医药、农业、海洋生物工程、电子、环保、机电等诸多领域。据统计,2001年9月 — 2002年8月,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与企业共签订合作开发或联合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项目2922多项,合同额达8.24亿元人民币。其中,清华大学637项,合同额3.39亿元;上海交通大学约500项,合同金额1.44亿元;西安交通大学285项,合同额5423万元;华东理工大学300多项,合同额6000多万元;华中科技大学600项,合同额1.07亿元;四川大学600余项,合同额1.2亿元。

  4. 开拓运用国际资源,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清华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与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德国、法国、瑞典、美国、日本、韩国等多个国家的相关机构签订了技术转移合作协议,遴选和整理了发达国家先进技术和项目几千项,建立了国际合作项目库;中心承担的煤炭液化转移项目已经被列入中国与俄罗斯政府间的合作项目;中心还帮助一些地区与国外有关机构建立国际合作关系;中心承办了国际会议,如UNFCCC(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组织)的“关于技术转移和发展专家研讨会”;UNDP(联合国发展计划署)的“亚太地区可持续能源发展国际研讨会”;CTI(气候技术促进会)、UNFCCC和UNEP(联合国环境署)共同举办的“亚洲气候技术信息与需求评估研讨会”等,不仅促进了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扩大了中心的影响,也为国际CDM(清洁发展机制)在中国的推进起到了促进作用。

  5. 承担行业共性技术的研发与扩散
    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开展了多项共性技术的开发与扩散工作,包括:煤炭液化、有机酸草浆造纸技术、紫外线净水;2MM汽车工程、桑塔纳轿车活塞生产线、别克轿车液力变距器焊接生产线;硅微传感器、三元全可控涡、沙漠障被机、GMP医药生产进程管理系统、球磨机寻优节能计算机集散控制系统;新型(多喷嘴对置)水煤浆气化炉开发、PBO纤维研究、烟草薄片生产技术;钢铁行业激光加工共性技术、发电设备制造业数控共性技术;DAP与MAO联产成套技术与装备、石油冶炼厂尾气中乙烯制丙醛的清洁生产技术、制革清洁生产技术的开发和推广等,企业增加直接经济效益1000多万元/年。在国际上,中心已经得到了联合国有关国际技术转移机构、德国、法国、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日本、韩国等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的认同,中心的工作获得了较好的国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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