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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精矿加工贸易政策有变,铜企业生产经营受困
2007-4-16 10:14:00

    从中国铜业企业了解到,2006年国家取消铜精矿加工贸易政策,对大型铜冶炼企业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不利于企业实施境外套期保值业务。对此业内人士希望能尽快恢复铜精矿加工贸易。

    2005年12月9日,商务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等联合下发《关于控制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有关措施的通知》(发改经贸[2005]2595号),从2006年1月1日起,将进口铜精矿加工出口未锻轧铜(阴极铜)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不再审批上述品种的加工贸易合同。

    江西铜业集团公司、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这三家国内最大的铜生产企业完全支持国家有关抑制消耗大量能源、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出口政策,但国内大的铜冶炼企业不属于高能耗、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业。以三大铜业公司为例,从铜精矿到阴极铜耗能成本也仅占产品价值的1.5%左右,能耗主要产生在采矿和选矿阶段,冶炼阶段能耗只占整个能耗的很小部分,而电解铝耗电约为14600千瓦时/吨。此外国有大型铜冶炼企业各项环保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以内。铜冶炼生产成本控制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的关键是严格控制资源利用率低、能耗高、环境污染严重的小冶炼厂的重复建设。而且,通过加工贸易出口阴极铜只占很少一部分,对国内影响甚小。

    我国是铜资源严重短缺的国家,80%以上需要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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