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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可再生能源发展与促进措施 2007-2-26 10:09:00 |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减少不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既符合德国的能源安全战略,也是德国作为一个工业大国,对减少全球温室效应的重要贡献。德国政府在强调节约使用和高效利用能源原料的同时,大力提倡和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和使用,以达到分散能源供应风险,减少对化石能源原料和原油进口的依赖,平抑不可再生能源原料紧缺造成的能源价格上涨以及保护环境的目的。 本文重点介绍德国可再生能源应用和技术发展的现状,并分析了德国政府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促进措施,希望能够为国内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提供借鉴。 一、全球可再生能源发展现状 工业化造成的能源需求急剧上升使节能成为21世纪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可再生能源在气候保护和能源保障安全方面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其对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已被世界各国所接受。目前,全球范围内约有60%的可再生能源被用作以木柴和木炭的形式取暖,其次是用来发电,但有地区性差异。比如在西方主要工业国,约有一半的可再生能源被用作发电,而在发展中国家这一比例仅为13.4%,相反,在主要工业国仅有约19%的可再生能源被用来取暖,而在发展中国家这一比例高达约70%。90%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来自于水能,相当于发电总量的15.9%,其余10%来自于生物能源(约占6%)和其他可再生能源。 尽管从上世纪70年代初到2003年全球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翻了一番,但这期间化石能源及核能的推广,使得可再生能源在整个初级能源使用中的比重一直维持在13%至14%之间。另外,西方主要工业国对水力的开发和利用增长缓慢,导致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在发电总量中的比重从1990年的19.3%降到了2003年的17.6%。 二、德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概况 2005年德国可再生能源在初级能源消耗中占4.6%(2004年占4%,下同,所占比重最大的是石油36%和天然气22.7%),在总耗电量中占10.2%(9.5%),在取暖用最终能源消耗中占5.3%(5.1%),在城市交通能源消耗中占3.6%(1.9%),在最终能源总消耗中占6.4%(5.7%,包括用电、取暖和燃料,)。同年德国可再生能源销售额约164亿欧元,解决了17万人的就业问题,而且由于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德国2005年减少了8400万吨二氧化碳气体的排放,距实现《京都议定书》的目标更近了一步。可再生能源已在德国电力、交通和供热等行业取得了初步的发展。 当然,德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现状距德国政府的目标还相差甚远。尽管德国在某些领域技术很先进,如2005年德国风力发电装机容量18428MW,居欧盟第一,领先第二位的西班牙8401MW,但从整体来看,德国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使用在欧盟内仍不具有优势,其2004年可再生能源在整个初级能源使用中的比例仅为3.5%,远低于瑞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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