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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建立国家创新体系 2006-6-29 9:07:00 |
1.典型创新国家的基本特征和主要优势 创新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每个国家都有其独特的创新特征与创新文化。 竞争力世界排名第一的美国则是一个低税收、高风险投资、有一定科研税收激励措施的国家,除了具备完整的研究创新体系外,其创新更多地是靠风险投资来推动。 加拿大的创新优势则主要体现在较高的劳动力教育水平和较好的宽带网络服务方面。加拿大45%的劳动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平均每100户住户中有13.27户拥有宽带服务。另外,加拿大的风险投资水平、大学与企业合作情况以及科研税收激励措施等也具有相当优势。 2.加拿大创新战略和政策发展历程 (1)加拿大国家科技发展战略 加拿大联邦政府制定全国性科技发展战略还是近十年的事。第一个联邦科技发展战略——“面向新世纪的科学技术”于1996年3月出台,明确了促进经济增长、提高生活质量和推动科技进步三项科技发展基本目标,确定了长期空间计划、信息高速公路建设、技术协作网、健康智能网、学校网、三高校介子设施、智能系统前期基础研究、医学研究、生物技术、农业和农业食品配套项目优先发展领域和项目。 根据国家科技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1997年,加拿大政府出台创新基金,随后启动千年学者基金、加拿大首席研究员计划、加拿大基因组计划和加拿大气候和大气科学基金,并组建加拿大卫生研究院。 (2)面向21世纪的创新议程 2001年6月,面对知识经济的兴起,加拿大众议院工业、科学与技术委员会及时提交了第3份研究报告——面对21世纪的加拿大创新议程。报告提出了18条建议,具体如下: •建议负责科学、研究与发展的国务部长 •建议加拿大政府制定一系列鼓励研发密集型产业投资加拿大的政策措施。 •建议加拿大政府制定科技政策以加强加拿大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改善创新体系内各创新主体间的联系。 •建议加拿大政府每年评估每10万人发表科学论文数和每10万人国内居民专利申请量这两个最能反映科学发现和技术创新的指标,并与世界上相关国家做对比。 •建议加拿大政府进一步改善技术开发与知识传播,尤其是在加拿大中小企业间的技术开发与知识传播。 •建议加拿大政府评估目前联邦科技管理架构,将现有负责科学、研究与发展的国务部长转变为负责联邦科技工作与计划的科学与技术部。 •建议加拿大政府组建一个大型科技项目咨询委员会,其中的成员务必要有来自国际的。 •建议加拿大政府改善对工业研究援助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制度。 •建议加拿大政府立即加倍对工业研究援助计划的拨款。 •建议加拿大政府持续增加对加拿大技术伙伴计划的拨款,取消技术伙伴计划任务书中关于投资航空航天/国防与先进能力技术1/3对2/3的比例限制。 •建议加拿大国家研究理事会与加拿大海关税务署尽快制定工业研究援助计划R&D开支合理标准及与科研税收激励计划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建议加拿大政府向国家研究理事会提供资金支持其实施创新产业群战略。 •建议加拿大政府增加对加拿大航天局的资金支持,以增强加拿大在国内外航天科技项目上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建议加拿大政府与加拿大创新基金合作制定并实施联邦政府部门与机构间利益冲突原则及抱怨与调整机制。 •建议加拿大政府继续保持现有的知识产权及其保护体制。 •建议加拿大政府分析加拿大大学与学院的直接与间接研究开支,并依据这一信息,联邦政府与省政府协商建立一个新的基金,以支持大学与学院的直接与间接开支,同时兼顾大型与小型大学与学院。 •建议加拿大政府在与省政府协商后制定一项加强大学与学院科研成果商业化的政策,包括:成果披露规则、成果的拥有以及相应的管理问题等。 •建议加拿大政府指导加拿大商业发展银行与国家研究理事会制定并实施联合孵化/技术转移援助战略,鼓励私人风险投资公司与基金参与该战略的实施。 加拿大联邦政府采纳了上述18条建议中的绝大部分,但也有一些没有采纳,如成立科学技术部与组建大型科技项目咨询委员会等。 (3)加拿大创新战略 2001年,科技咨询理事会在内阁经济联盟委员会的要求下,对加拿大联邦科技人员知识更新所面临的挑战和联邦科技工作的特征及面临的挑战进行广泛、深入研究。 3.加拿大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1)决策咨询体系 在加拿大,联邦众议院工业、自然资源、科学与技术常设委员会负责审查众议院收到的有关工业、科学与技术方面的法案、预算草案、人事任命案和其它问题,并提交众议院表决。 加拿大联邦政府没有科学技术部。 加拿大科技决策咨询工作主要由总理科学技术顾问委员会和科学技术咨询理事会承担。 (2)创新主体 创新主体主要有政府、大学和研究机构以及企业。 加拿大政府有多个计划支持企业的研发,其中技术伙伴计划和工业研究援助计划是最有名的两个计划。 技术伙伴计划是加拿大工业部管辖的专门支持企业进行战略研究与开发的计划,始于1996年。 技术伙伴计划的宗旨是促进加拿大经济增长、就业和财富增加,支持加拿大可持续发展。 技术伙伴技术自1996年启动至今已经实施9年,从1998—1999年度开始收到企业还款,以后逐年增加,并呈加速趋势,2002—2003年度收到企业还款1900万加元,5年累计已收到企业还款4930万加元。 加拿大工业研究援助计划(Industrial Research Assistance Program,以下简称IRAP计划)制定于1947年,是由加拿大联邦政府提供财政支持,由国家研究理事会具体牵头组织实施,专门支持加拿大中小企业研究开发的一项计划。每年国家研究理事会拿出将近1/4的经费支持IRAP计划的实施。 (3)逐年加大科技投入,加强创新实体的创新能力建设 联邦科技投入从1996—1997年度的57亿加元增加到2002—2003年度77亿加元,其中,R&D投入从1996—1997年度的34亿加元增加到2002—2003年度的51亿加元。 (4)加强各创新实体之间协调和合作,提高创新效率 (5)大力支持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研究 (6)支持小型大学、社区研究机构和无名小卒的创新活动,鼓励全民创新 (7)建设科技项目信息系统,建立国家科学、技术和医学信息网络 (8)加强创新基础设施建设 加拿大主要是通过创新基金加强各创新主体的研究基础设施建设。 加拿大创新基金(CFI)于1997年设立,旨在通过向研究项目的基础设施投资来提高加拿大各大学、研究院所、医院研究机构和非营利机构从事世界级科研开发的能力。从2001年起该基金分为5类,即:创新基金、新机遇基金、基础设施运行基金、国际合作基金和首席研究员基金。 创新基金不资助个人,只资助研究机构。 截止2004年6月,创新基金已累计投资27.4亿加元,支持3461项研究基础设施建设。 2001年,创新基金决定设立两类国际合作基金:一类是国际联合风险基金,用于支持在加拿大建立国际先进研究基础设施。该基金预算为l亿加元;另一类是国际参与基金,用于资助加拿大科学家和加拿大研究机构参与国际科学和研究活动。该基金预算也是1亿加元。 国际合作基金于2002年6月正式启动,国际联合风险基金投资2770万加元支持研究北冰洋变化和全球气候变化的破冰船、投资2095万加元支持先进激光光源、投资3890万加元支持萨德伯里微中子观测站等3个项目的建设。 另外,加拿大联邦政府还与省政府及有关大学、研究机构合作,建立类似国内重大科学工程项目的大型科研基础设施。 (9)创新技能与创新人才 (10)积极支持创新产业化工作 ①联邦支持的大学研究成果的商业化 ②国家实验室科研成果的商业化 ③国家研究理事会科研成果的商业化 国家研究理事会是加拿大最重要的研究机构,类似国内的中科院。 (11)积极扶持风险投资 风险投资在将创新思想转变为科研成果并最终转变成产品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如通过风险投资在企业还没有收入以前支持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发行预期回购债券和其他有价证券等。 ①投资于初创期的创新企业 2004年联邦预算专门拨出2.5亿加元给加拿大商业发展银行,加强其风险投资,并要求该行拿出实施种子基金和风险投资运作的详细计划。 ②投资于农业与农业食品创新 ③投资于海洋开发 (12)R&D税收激励措施 加拿大政府为了鼓励企业开展科学研究,联邦税务署专门制订了“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税收激励计划”。各省和地区还制订有自己更为优惠的“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税收激励计划”。在OECD国家中,加拿大的科研税收优惠政策水平位居第三。 (13)支持小企业创业和企业家成长 ①改进政府电子柔性服务系统 ②降低小企业文件负担 ③改善小企业的税收待遇 一是小生意低税率豁免。 二是进一步改善促进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生意亏损追溯有效期限。 四是信息通讯资产折旧免税。 (14)支持创新产业群的发展 目前,加拿大140个城市共有263个创新产业群,涉及农业、水产、森林与森工产品、矿产、塑料与橡胶、化纤与服装、钢铁与钢铁产品、信息通讯制造、汽车、信息通讯服务、高等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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