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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零部件大部分可再利用 德国旧车回收一举三得
2005-10-24 9:33:00


    近年来,在“汽车王国”德国,汽车制造商和环保部门日益重视废旧汽车的回收,并正在形成一个颇为诱人的新兴产业。为了发展这项经济效益、环保及安全“一举三得”的产业,最近,德国政府准备加大对其在信贷、税收上的照顾。 

    自2002年7月1日起,德国开始实施“旧车回收法”。根据该法规定,制造商或进口商必须担负起双重职责:对汽车的生产制造负责;对汽车的报废回收负责。同时,自2006年起,汽车材料、零部件的回收必须达到85%的再利用率以及80%的回收率,2015年起则分别提高到95%和85%。 

    在德国,通常使用10年以上的车就可以申请报废,每年约有150万辆旧车报废。申请报废和购买新车一样,需要办理手续,注销后,方可把汽车送往指定的旧车处理厂。目前,德国约有4000多家汽车拆解企业。这些企业须符合德国法规对汽车拆解企业的技术条件、企业的工作环境、工人素质及环保等要求,才能开业。 

    奔驰公司从1992年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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