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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大力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 2005-6-22 9:08:00 |
美国参议院通过法案,将限定公共事业公司不少于10%的电力来自可再生能源。 华盛顿——6月16日,美国参议院批准的一项议案中规定,所有的公共事业公司所生产的电能中将有10% 来自可再生能源。 议员们明确地向大众证明自己做出的能源议案与以前大不相同,此外,一个委员会也同时推出了一系列环保税收方面的鼓励性措施。 本项议案以52票咱赞成48票反对得以通过,这样一来电力公共事业公司将不得不更多地依靠风能、太阳能、垃圾和来自垃圾或植物的生物燃料,以及其他非化石燃料来生产电力。 反对者针对这项将在2001年生效的法案表示,它将给美国部分没有充足可再生能源的地区带来更加昂贵的电力价格。但是这一法案的主要发起者,来自新墨西哥州的民主党参议员Sen. Jeff Bingaman认为,即是价格会有小幅度的上升,在公共事业公司从天然气能源向其它能源转向时,也会被天然气低廉的价格所抵消。 他表示,现在美国已经有18个州要求公共事业公司部分使用可再生能源,有的州政府计划甚至更加雄心勃勃。Bingaman举例说,加利福尼亚州要求在2017年以前,全州20%的电力由可再生能源生产;缅因州则要求2011年达到30%的可再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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